【图解缠论】缠论37课:背驰的再分辨


背驰问题说过多次,但发现还有很多误解。不妨用最典型的a+A+b+B+c为例子把一些经常被混淆的细节进行说明。

没有趋势,没有背驰,不是任何a+A+b+B+c形式的都有背驰的。当说a+A+b+B+c中有背驰时,首先要a+A+b+B+c是一个趋势。而一个趋势,就意味着A、B是同级别的中枢,否则,就只能看成是其中较大中枢的一个震荡。例如,如果A的级别比B大,就有a+A+b+B+c=a+A+(b+B+c),a与(b+B+c)就是围绕中枢A的一些小级别波动。这样,是不存在背驰的,最多就是盘整背驰。

当然,对于最后一个中枢B,背驰与盘整背驰有很多类似的地方,用多义性,可以把b、c当成B的次级波动。但多义性只是多角度,不能有了把b、c当成B的次级波动这一个角度,就忘了a+A+b+B+c是趋势且A、B级别相同的角度。多义性不是含糊性,不是怎么干怎么分都可以,这是必须不断反复强调的。

还有,如果a+A+b+B+c是上涨,c一定要创出新高;a+A+b+B+c是下跌,c一定要创出新低。否则,就算c包含B的第三类买卖点,也可以对围绕B的次级别震荡用盘整背驰的方式进行判断。对c的内部进行分析,由于c包含B的第三类买卖点,则c至少包含两个次级别中枢,否则满足不了次级别离开后次级别回拉不重回中枢的条件。这两个中枢构成次级别趋势的关系,是最标准最常见的情况,这种情况下,就可以继续套用a+A+b+B+c的形式进行次级别分析确定c中内部结构里次级别趋势的背驰问题,形成类似区间套的状态,这样对其后的背驰就可以更精确地进行定位了。

图解缠论